法
拼音: fǎ 注音: ㄈㄚˇ
部首:氵 部外笔画: 5 总笔画:8
简体部首: 氵 简体部外笔画: 5 简体总笔画:8
繁体部首:水
五笔86/98: IFCY 仓颉:EGI 郑码: VBZS 电码:3127
笔顺编号:44112154 四角号码: 34132 UNICODE: 6CD5
基本字义
fǎ ㄈㄚˇ
-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
-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
- 仿效:效~。
-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
-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
-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~师。~器。~事。
- 指“法国”:~文。~式大菜。
- 姓。
英汉互译